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關于2020年湖市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條件范圍及申請補助情況以下將為您說明,關于該政策內容為推動全市援企穩崗工作落地生效,更好地服務“六穩”“六保”工作,詳細情況如下,有問題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喔!我們臥濤科技擁有豐富的項目申報經驗,將幫助你詳細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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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目的
援企穩崗以工代訓工作是人社部、省人社廳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目的是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就業困難群體走出困境,緩解企業暫時困難。
蕪湖市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范圍
本細則實施的援企穩崗補貼政策主要面向全市范圍內的中小微企業和五大行業企業(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并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簡稱“四類人員”)以及新吸納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人員。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產經營暫時困難導致連續停工停產達到15天,但繼續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的中小微企業,也可申請以工代訓補貼。
蕪湖市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實施時限
以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實施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的通知》(皖人社發〔2020〕12號)下發時間為起點,即2020年7月2日起開始實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20年7月2日之前不予追溯。對于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勞動者以工代訓補貼按省人社廳原文件規定執行。
蕪湖市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條件
享受以工代訓補貼政策的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1.須是2020年7月2日之后實施以工代訓的企業。
2.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導致連續停工停產達到15天,且繼續給本企業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15天為每個月的自然天數,含雙休日但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連續停工停產原則上按月劃定,若停工停產只是某一個月內,且為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則按該月享受補貼申領;若是跨月滿15天的,按后月份計發補貼。
3.新吸納就業人員須為安徽省就業失業和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系統(簡稱“就業系統”)內可查詢的本年度新增登記失業人員,且企業應當提供2020年1月1日以來與新吸納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包括企業原職工續簽勞動合同人員)。
4.同一企業同一職工已享受以工代訓政策補貼的,不再享受本企業崗前技能培訓補貼。對已在7月2日之前開展崗前技能培訓的,如在7月2日之后出現連續停工停產達15天的,企業仍可享受以工代訓補貼政策。
5.申報企業申請時間符合前述第1款條件,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以在“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的申請日期為準。
蕪湖市援企穩崗以工代訓申報補貼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補貼給企業,享受補貼時長多不超過6個月。補貼資金撥付到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
蕪湖市援企穩崗以工代申報流程
1.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須登陸“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在“援企穩崗以工代訓” 模塊上傳相關材料電子掃描件。
2.企業申請以工代訓補貼,須提供《新吸納人員花名冊》、按月發放工資銀行對賬單(以微信、支付寶等形式發放的,提供相關證據也予認可)。如吸納兩年內畢業的高效畢業生就業須提供畢業證書原件(2018年6月-2019年6月畢業)。
3.停工停產中小微企業申報補貼的,須提供《停工停產期間在職職工花名冊》、停工停產期間工資發放銀行對賬單、停工停產時間等材料。紙質材料應加蓋本企業公章,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無需再提供承諾書或證明材料。
4.如企業部分車間或生產線達到停工停產條件,且給職工發放工資或生活費,則按本車間或生產線實際停工停產人數給予審核。
5.企業可按月向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也可集中到年底前一次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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