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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市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評估申報條件標準及程序、要求內容本文將為您詳細介紹。根據新消息,近年來,各地積極推進省農業物聯網示范工程建設,全省已建農業物聯網示范點272個。示范點建設已列為省新基建工作組2020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并納入了省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評審指標體系。為加強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建設管理,擬對示范點開展評估,實行動態管理,對運行不善、示范作用不強的示范點實行退出機制,同時新增補一批示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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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評估申報條件標準
在大田種植、設施園藝、畜牧、漁業、農機、農產品加工等領域,利用各級財政資金支持建設,應用智能感知、自動控制、遠程監控、無線射頻等物聯網技術、設備和系統,能夠持續穩定運行、較好發揮示范作用。
合肥市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評估程序
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實行動態管理,每兩年評估一次。按照縣級自評、市級復核、第三方評估、省級審定的程序開展。
(一)縣級自評。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2019年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和擬增報示范點填寫《2020年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基本情況表》(附件3),審核把關后報送市級農業農村部門。
(二)市級復核。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對所轄縣(市、區)2019年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及擬增報示范點進行現場核實,并于9月15日前,將《2020年安徽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自查和增報情況匯總表》(附件2)、《2020年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基本情況表》(附件3)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省農業農村廳市場信息處。
(三)第三方評估。省農業農村廳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各市報送的示范點進行評估,并按照不少于30個縣(市、區)、示范點數量不少于30%的比例,開展實地抽查,通過評估總結示范點建設成效和存在問題及工作建議。同時,提出示范點建議名單。
(四)省級審定。根據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報告和示范點建議名單,省農業農村廳按程序審定。
合肥市省農業物聯網示范點評估要求
(一)各地要搶抓新基建機遇,加快推進農業物聯網示范應用,促進5G、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與農業農村融合發展。
(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開展評估工作,組織示范點如實客觀填報基本情況表。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對示范點情況實地核實,提出審核意見,并按時報送材料。
(三)各地要積極配合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實地抽查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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