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關于加快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岳發〔2020〕10號)的要求,強化創新驅動發展,健全數字經濟發展體系,促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激活我縣數字領域發展新動能,支持數字經濟產業健康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此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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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資金
縣政府自2020年起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萬元的數字產業扶持資金并整合不低于2000萬元的相關產業獎補資金,實行總額控制,由各責任部門落實。
二、扶持范圍
(一)在岳西縣內注冊,依法納稅,遵守法規,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數字經濟企業,包括電子信息制造業、信息通信業、互聯網行業、軟件服務業、電商平臺、數字文化服務業等。
(二)租用安慶(岳西)大數據中心資源且在岳西縣境內注冊的企業。
(三)在岳西縣內注冊,投資數字經濟企業的基金投資機構和服務數字經濟行業的咨詢及中介服務機構。
(四)重點扶持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線上經濟、數據中心、研發中心、智能制造、數字人才教育培訓基地等數字經濟發展全產業鏈;重點扶持通過數字化技術賦能傳統產業發展的數字化應用場景推廣項目,包括智慧旅游、數字夢工廠、數字政府、智慧醫療、智慧教育、智慧農林、智慧應急等數字化應用場景。
(五)以上企業中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引進的數字經濟領域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六)進入岳西縣數字經濟專項統計名錄中的其他數字經濟企業。
三、支持數字產業化
(一)支持企業入駐
1、對入駐安徽岳西經濟開發區、中關村筑夢小鎮、大數據產業園等縣政府建設的數字經濟發展平臺(以下稱“縣級平臺”)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辦公場地租賃費補貼:前3年租賃費全額補貼,第4年至第5年租賃費減半補貼。(責任單位:安徽岳西經濟開發區、中關村筑夢小鎮管委會)
2、對入駐在縣級平臺之外但經縣政府認定為數字經濟初創企業或對岳西縣數字經濟發展有較大推動作用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辦公場地租賃費補貼,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補貼期為三年:除會議室、衛生間等公用設施及企業發展必需的業務用房之外,人均辦公面積在6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年每平方米補貼租賃費100元;人均辦公面超過6平方米但不超過1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補貼租賃費60元;人均辦公面積超過1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不享受租賃費補貼。企業租賃辦公場地實際費用少于補貼標準的,以實際發生的租賃費用為補貼上限。(責任單位: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財政局)
3、對在縣級平臺購置辦公場地和生產建設性用房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購置補貼:按5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建筑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補貼方式視運營狀況分3年補貼到位,第一年30%、第二年30%、第三年40%。(責任單位: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財政局)
4、對本辦法發布后引進的與縣政府或相關部門簽訂投資合作協議且運營一年內交易營收不低于1000萬元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300元/平方米的裝修費用補貼。(責任單位:安徽岳西經濟開發區、中關村筑夢小鎮管委會、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財政局)
(二)支持企業投資
5、對在岳西縣內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數字經濟類專業化技術研發及服務平臺,經縣政府認定后給予軟硬件(含機柜、服務器、精密空調、應用中間件、安全防護等專業化軟硬件)投資額15%的一次性獎勵,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縣招商中心、縣財政局、縣審計局)
(三)支持資質提升
6、對通過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級以上認定的數字經濟企業,按三、四、五級分級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的數字經濟企業,按一、二、三、四級分級給予10萬元、6萬元、4萬元、2萬元的獎勵;對通過信息技術服務標準認證(ITSS)、信息安全管理認證、信息技術服務管理認證等標準體系認定的數字經濟企業,分項給予2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7、鼓勵軟件企業參與國內外行業標準制訂,對主導或作為重要參與方參與制訂國際、國內行業重要標準并獲得自主知識產權科技成果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四)支持數據匯聚共享
8、對因開展除企業辦公之外的數字經濟相關專項業務而租用縣內基礎運營商寬帶資源的數字經濟企業,年租賃費達5萬元以上的,給予寬帶租賃費補貼,補貼期為三年:按照實際租賃費用的50%予以補貼,每戶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財政局、中國電信岳西分公司、中國移動岳西分公司、中國聯通岳西分公司)
9、對租用安慶(岳西)大數據中心算力資源及托管服務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租賃費補貼,補貼期為3年:按照實際租賃費用(租賃費用單價不得超過縣政府確定限額)的50予以補貼,每戶企業每年補貼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財政局)
四、支持產業數字化
(五)支持旅游產業數字化建設
10、對2020年全縣前5名完成投資建設智慧景區、智慧酒店等相關旅游數字化企業且投資額超過100萬元的項目,按投資額的40%給予一次性補助,高不超過150萬元。(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財政局)
(六)支持工業互聯網建設
11、加快互聯網與制造業深度融合,支持實施數字化管理、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改造等,對2020年全縣前5名完成數字化改造提升且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企業,按照數字化系統軟硬件投資額的40%給予獎勵,高不超過150萬元。(責任單位:縣經濟和信息化局、安徽岳西經濟開發區、縣財政局)
(七)支持農業物聯網建設
12、支持建設應用視頻監控、環境監測、農產品質量追溯、手機APP終端管理平臺等農業物聯網系統,對2020年全縣前5名完成農業物聯網建設且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企業,按照投資額的40%給予獎勵,高不超過150萬元。(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
(八)支持5G產業發展
13、支持產業集聚區建設。加快推進5G研發基地、生產基地和應用基地建設,優先保障基地內園區規劃和年度用地指標,以及交通、能源、通信、標準廠房、人才公寓等基礎配套。(責任單位: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14、支持5G產品推廣應用。重點支持在工業互聯網、超高清視頻、智能網聯車、無人機、智慧安防、智慧物流、智慧醫療、電競、商貿、教育等行業中開展應用。對產業帶動作用明顯的5G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示范項目,按當年項目研發實際投入的20%給予高10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九)支持線上經濟發展
15、對縣內生產產品網絡銷售額超1000萬元的電商企業和超100萬元的縣內電商品牌,每個企業、品牌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以內的一次性分檔獎勵。(責任單位: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16、對發展社交電商、社群電商、直播電商等智能營銷新業態,推動縣內生產產品網絡銷售額達1000萬元的數字經濟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MCN機構(網紅經濟機構)獨家簽約的直播帶貨達人,為縣內企業年帶貨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經認定后給予高10萬元獎勵。對在縣內注冊并實施主播培訓孵化的專業機構進行扶持,為本地企業培養輸送50人、100人、200人以上的網紅主播(在知名平臺擁有粉絲量超10萬,為本地企業帶貨超100萬元以上)的,高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3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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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持數字文化產業發展
17、數字文化產業園區首次成功創建國家、省、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區(基地、集聚區)的,對園區運營方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逐級獲得獎勵的,獎勵差額部分。(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財政局)
18、對年產值首次超過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的數字文化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逐級獲得獎勵的,獎勵差額部分。(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財政局)
19、在我縣申報,開發的原創游戲軟件,公開播映、發行的原創影視作品(微電影、短視頻)以及其他數字文化產品,獲得、省級、市級重大獎項的,經認定,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勵。對縣內VR(虛擬現實技術)/AR(增強現實技術)企業首次累計擁有國內外有效發明專利20件、50件、100件以上的(第一專利權人),分別給予5萬無、1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財政局)
20、鼓勵社會資本利用舊工業區、舊廠房等建設數字文化產業園,根據入園企業數量、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給予園區運營方獎勵。對于入園數字文化企業達30家、園區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達3000萬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入園數字文化企業達50家、園區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達5000萬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入園數字文化企業達100家、園區對地方經濟發展貢獻達1億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縣文化旅游體育局、縣財政局)
(十一)支持結算中心發展
21、縣外數字經濟相關企業到我縣成立總部經濟的和區域型項目結算中心的,注冊公司依法納稅,自公司正式運營時起,年(12個月)納稅累計在200—500萬元,按照地方財政留成部分35%的比例等額予以獎勵;年(12個月)納稅累計在500—1000萬元,按照地方財政留成部分45%的比例等額予以獎勵;年(12個月)納稅累計在1000萬元以上,按照地方財政留成部分60%的比例等額予以獎勵。(責任單位:縣招商中心、縣財政局、縣稅務局)
(十二)支持“數字+”社會服務發展
22、對由縣內數字經濟企業開發的,經省、市科技部門備案的各類公共服務平臺、知識產權服務平臺,由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審核選擇不超過5家優秀平臺,每個平臺給予40、20萬元獎勵;鼓勵縣內數字經濟企業圍繞智慧學校、智慧醫療、智慧養老、智慧物流、智慧水利、智慧社區建設等智慧城市應用場景,加強業務驅動,開展場景應用平臺建設和創新,經省、市級備案,運用企業自主核心技術開發智慧城市場景應用產品,經專家委員會評審研發完成并上線運營等項目,由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審核評選不超過5家已上線運營的優秀應用場景,每個應用場景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數據資源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
五、支持企業創新研發
(十三)支持企業創新創業
23、對于創新能力強、技術先進程度高、商業模式新穎、市場前景廣闊的創業團隊和圍繞VR(虛擬現實技術)/AR(增強現實技術)、車聯網、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無線醫療、無線家庭娛樂、聯網無人機、社交網絡、智慧城市等數字化應用場景開發的5G應用軟件、控制系統、服務平臺軟件等項目,獲得國家、省、市科技成果一、二、三等獎的,縣級財政按照獲得獎勵的40%給予配套獎勵。(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十四)支持企業科技研發
24、縣內數字經濟企業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重點領域研發的核心關鍵技術產品推廣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當年研發實際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高不超過500萬元。(責任單位:縣科技局、縣財政局)
六、支持數字經濟企業運營
(十五)經濟發展貢獻獎勵
25、縣內注冊并經縣政府認定為數字經濟實體企業的,享受稅收獎勵政策,即按照公司上繳增值稅、所得稅的地方所得部分,由稅收貢獻收益地連續3年給予企業等額資金獎勵,第4年至第5年給予減半獎勵。(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安徽岳西經濟開發區、各鄉鎮)
26、對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的數字經濟企業,對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業務經理或副總以上的經營管理主要團隊按繳納個人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由稅收貢獻收益地分別給予企業當年50%、70%、100%的等額資金獎勵,每個企業不超過5人。(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安徽岳西經濟開發區、各鄉鎮)
(十六)金融扶持
27、對通過金融機構借款籌集資金且年銷售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數字經濟企業,根據貸款實際發生額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基數給予利息補貼。貼息額不超過利息額的30%,貼息期限為2年,單個企業的貼息額度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
28、加大對數字經濟產業的金融扶持力度,縣政府整合設立2億元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基金,扶持重點企業發展。對獲得私募股權投資、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企業,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股權基金優先跟投。(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金融辦、皖岳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十七)電力扶持
29、供電部門為數字經濟企業提供便捷的電力報裝流程,及時指導安慶(岳西)大數據中心等大型數字經濟企業或項目參與電力直接交易。對不能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大型數字經濟企業或項目,實際使用電費按我省直接交易電力用戶平均電價計算,由縣財政局按照差價部分的100%給予企業用電補貼,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國電公司岳西分公司)
(十八)上市支持
30、支持數字經濟企業掛牌上市。按《岳西縣招商引資政策導則》(岳發〔2019〕7號)第十四條“IPO綠色通道政策”執行。
七、支持人才引進及培養
31、鼓勵企業自主引進數字經濟高端人才。對于全職引進年薪24萬元以上的數字經濟人才,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后,按人才年薪20%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引才補助;對于全職引進年薪12萬元以上的數字經濟人才,在企業工作滿一年后,按人才年薪10%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引才補助,主要用于解決人才生活住房問題,每家企業每年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科技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32、支持企業柔性引進數字經濟人才。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過特聘專家、技術顧問、委托技術攻關、技術項目承包、“周末工程師”、旅居服務、對口支援等方式,柔性引進數字經濟人才且年度支付個人勞動報酬在10萬元以上,并產生經濟效益后,按年度實際支付勞動報酬的10%給予企業年薪資助,每家企業每年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科技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財政局、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33、吸引數字經濟高校畢業生返鄉。加強數字經濟人才儲備,對高校全日制數字經濟專業本科畢業生,首次回(來)我縣數字經濟企業工作、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一次性2萬元安家(購房)補貼,按政策協助解決子女就學和配偶就業問題。(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科技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34、加強數字經濟人才培養。數字經濟領域人才特訓營、人才委培等按省、市政策執行。支持企業選送業務骨干到數字經濟知名企業、科研院所等跟班學習或者與縣外高校、數字經濟企業或專業培訓機構簽訂員工培養計劃,在培訓(跟班學習)期間按每人每月500元標準補助企業,(每人每年補助高不超過3000元,每家企業每年高不超過3萬元)。(責任單位:縣人才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科技局、縣經濟和信息化局、縣財政局、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八、一事一議
35、對來岳西投資的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互聯網百強企業,及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投資的數字文化企業,或者投資超過1億元,年度產值、銷售額首次超過8億元的重大項目,實行“一事一議”。享受“一事一議”政策的企業和項目,不重復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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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附則
36、本政策原則上僅適用于進入岳西縣數字經濟專項統計目錄的企業及企業員工。本政策的規定與省市縣其他政策有重疊、交叉的,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如上級有新政策,按照從新從優政策安排。
37、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政策覆蓋期為2020年元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8、本政策由縣數字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責任單位負責解釋,各責任部門根據職責制訂申報及兌現流程,確保政策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