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一、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省級備案眾創空間,應具備以下條件:
1.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安徽省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成立并實際運營18個月以上;2.擁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務場地(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從申請備案時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場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或提供創業工位不少于30個;同時具有能夠為創業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項目展示、會議洽談、專業設備等公共服務場地;提供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3.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總數不低于15家,且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5家;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須有3名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眾創空間專職工作人員)、3名以上創業導師(指接受眾創空間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5.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10場次。
第十三條 服務對象及時限應滿足下列要求:
1.眾創空間主要服務于大眾創新創業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企業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2.創業團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均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3.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創業團隊和企業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
二、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材料
申請備案市級眾創空間的單位須符合《合肥市眾創空間備案實施細則》(合科〔2019〕114號)有關要求,提供《合肥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書》(附件1)和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申請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左側裝訂,不得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相關證明材料需依序裝訂。
申報材料電子版一并報送至所屬縣區科技主管部門。
三、合肥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流程
申請備案市級眾創空間的單位向所在縣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和實地核查,將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式無異議后正式行文推薦到市科技局進行審核備案(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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