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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補貼
對新認定為G家級、省級、市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分別給予管理團隊或服務團隊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申報流程
1. 申報企業登錄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在企業云辦事服務欄,先進行企業注冊,用注冊的賬號和密碼登錄安徽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申報認定系統,按系統引導和《管理辦法》要求,在線填寫《安徽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表》,并按《企業需上傳材料清單》要求上傳相應材料。
2. 各縣、區經信部門按照申報條件,會同人社、團委等部門,對申報單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提交至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3.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團市委等部門,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評審,并將符合申報條件的推薦上報。
三、申報條件
第五條 示范基地應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為示范基地的運營管理單位,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時間滿2年。
(二)入駐示范基地的小型微型企業不少于30家,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小型微型企業占入駐企業總數的70%以上。
(三)從事創業管理和服務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持證創業輔導師不少于2人。引入或戰略合作的外部專業服務機構不少于2家。
(四)服務業績突出。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的公益性服務或低收費服務占總服務量的20%以上。
第六條 示范基地申報需同時滿足以下運營條件:
(一)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有滿足入駐企業生產經營、創業孵化、創業創新的場地和服務場所。
(二)有科學合理的基地發展目標,有明確的產業定位、發展計劃、年度目標和實施方案。
(三)運營團隊管理規范,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豐富的創業創新服務經驗。
(四)服務功能完善,有詳細的管理制度、完備的創業創新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監督保證措施。基地具備清楚、明晰的服務臺賬(臺帳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服務訴求、提供服務的記錄,服務時間、地點、參與的企業及人數、現場圖片及企業對服務的意見反饋等)。
四、申報材料
(一)示范基地申請報告書。內容主要包括:
1.申請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創立發展沿革、發展目標、目前的基本情況);
2.示范基地內小微企業發展情況和服務需求情況;
3.管理運營情況(包括:主要管理制度、人員激勵、能力提升、品牌建設、可持續發展等);
4.近年來的服務情況(包括:主要服務內容、服務對象、規模以及服務收費情況,為小微企業提供公益性或低收費服務情況);
5.主要服務業績及示范基地內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貢獻;
6.下一步發展設想。
(二)示范基地申請表(附件1);
(三)示范基地入駐企業情況表(附件2)、畢業企業情況表(附件3);
(四)運營主體的法人證書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五)上一年度與本基地相關的專項審計報告;
(六)土地、房屋的不動產權證書(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七)基地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創業輔導師名單及相應的資質證明材料;
(八)基地典型服務案例(1000字左右,可附照片);
(九)能夠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其他材料;
(十)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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