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項目申報
其他項目解疑答惑
申報2022年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的條件都有哪些?申報的獎補是多少?小編給大家一一解答,看完之后對于安徽省項目申報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安徽省項目申報政策,可以直接致電咨詢,政策小編為您在線解答。
安徽省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實施重點
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突出對深耕整地、播種、植保、烘干、茶葉生產加工、“兩利用”等農機具的補貼。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深化北斗系統在農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將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大力開展農機專項鑒定,重點加快農機創新產品取得補貼資質條件步伐,盡快列入補貼范圍。提升水稻插(拋)秧機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急需新機具以及智能、復式、高端產品的補貼額,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的補貼額。推廣應用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等技術的手機App,加快補貼資金兌付,優化辦理流程,縮短機具核驗辦理時限。對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的產銷企業實行罰款處理,從嚴整治違規行為。
二、補貼范圍和補貼機具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我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5個大類41個小類138個品目(見附件1)。我省補貼范圍3年內保持總體穩定,必要的調整將按年度進行。
繼續實施連棟溫室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和對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原植保無人飛機試點)進行購置補貼,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在此之前,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總體上繼續按有關規定實施。
各縣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從我省補貼范圍中選取補貼機具品目,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丘陵山區特色農業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和數字化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我省將按年度對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機具品目或檔次剔除出補貼范圍。
各地特色農業發展所需和小區域適用性強的機具,可列入市、縣財政安排資金的補貼范圍,具體補貼機具品目和補貼標準由各地自定,不得占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
(二)補貼機具產品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銘牌。
三、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購機者年度內可申請補貼機具臺數,由各縣結合當地補貼資金規模和農業生產實際等綜合情況自行確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應做到普惠共享,對超過規定上限的,購機者要主動提出申請,提交縣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研究確定。
(二)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品目各檔次補貼標準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具體另行通知。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購機者根據各檔次的補貼定額自主議價,不再對外公布具體產品的補貼額。
在確保資金供需緊平衡的基礎上,我省將圍繞糧食生產薄弱環節、丘陵山區特色產業發展急需機具以及智能、復式、高端農機產品的推廣應用,選擇水稻插(拋)秧機等不超過10個品目的產品提高補貼額,其補貼額測算比例可提高至35%,其中,通用類機具的補貼額可高于相應檔次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增長幅度控制在20%以內,具體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后實施。
2021年起,對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或檔次降低補貼標準,確保到2023年將其補貼機具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具體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后實施。
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具體產品或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超過50%的,市、縣應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違規情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對無違規情節的補貼申請,可按原規定兌付補貼資金。發現異常情形應組織研究并及時上報。省農業農村廳將組織對相關產品及其所屬檔次補貼額進行評估,并視情況對補貼額進行調整和向社會公布。
四、補貼操作程序
2021-2023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實施。
(一)自主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并對交易行為真實性、有效性和可能發生的糾紛承擔法律責任。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二)補貼申請。購機者應及時通過手機APP或攜帶所購機具、身份證、戶口本、購機發票和“一卡通”原件,以及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辦理服務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全面實行辦理服務系統常年連續開放,推廣并逐步過渡到通過手機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術,方便購機者隨時在線提交補貼申請、應錄盡錄,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縣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和調劑資金)總量110%的,相關縣應及時發布公告,停止受理補貼申請。
(三)審驗公示。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業農村部印發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堅持“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做到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受理,申請資料不齊全的不建檔。購機者應積極配合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開展機具核查工作。鼓勵縣鄉在購機集中地或當地行政服務大廳等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等工作。對由于無法移動等原因不能帶機申請的,申請者可預約農業農村部門上門核實。
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鼓勵在鄉村或補貼申請點公示欄中同時公開公示信息。
(四)資金兌付。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及時整理好補貼對象資金結算統計表(包括中央農機購置補貼、報廢更新補貼)和補貼資金發放清冊等,原則上每月報送縣級財政部門1次。縣級財政部門審核農業農村部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嚴禁擠占挪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因資金不足或加強監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并及時與同級農業農村部門聯合向上報告資金供需情況。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兌付。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規行為或補貼資金超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并錄入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自主使用,可依法處置。
2022年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申報的內容就是這些,看完之后對于安徽省項目申報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安徽省項目申報指南,可以直接致電咨詢,政策小編為您在線解答。
安徽省政策免費指導電話: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