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創新是第一動力,蕪湖市為支持創新平臺建設推出了四大政策,高累計補助可達1億元,若有申報需求,請先關注補助政策標準。
一、建設重大公共研發平臺
根據產業轉型升級需要,通過政府建設、企業建設以及與大院大所合作共建等方式,打造若干集技術研發、孵化服務、人才培養為一體的重大公共研發平臺,支持重點產業提升“攻尖”行動計劃,市財政每年安排10億元的專項資金。按照《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蕪湖市重點研發創新平臺管理辦法的通知》(蕪政辦〔2020〕14號)精神給予運營經費補貼、績效考核獎勵和研發投入補助等支持,對重大公共研發平臺原則上每年度給予不高于2000萬元的運營獎補,可設立不超過1000萬元的成果轉化資金和獎教(學)金,支持平臺開展核心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孵化。對事關全市產業轉型升級的重大公共研發平臺,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支持額度可突破上述標準。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對納入市重點研發創新平臺管理的企業研發平臺給予研發設備和研發費用投入不超過30%的補助。對入駐平臺的企業、研發機構,給予連續5年,高100%的租金補貼。
二、引進高水平研發機構
科研機構、國內外知名高校院所、中央直屬企業、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知名跨國公司在蕪湖全資或控股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研發機構和研發總部,引入核心技術并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對其用于科研業務用房建設(租賃)經費以及研發設備購置經費,按照30%比例給予補助,累計補助金額高為1億元。市與縣(市)、區按1:1比例承擔。
三、加強新型研發機構建設
對省新型研發機構,市本級財政給予其當年新增研發儀器設備投入額50%、每年高200萬元資助。已納入市重點扶持的產業技術研究院按合同約定期限繼續享受新增研發儀器設備投入額50%、每年高500萬元資助。
四、支持創建國家、省級研發平臺。
在國家、省獎勵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研發平臺建設獎勵力度
當年對新認定的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及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檢驗檢測(產業計量測試)機構,給予4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CNAS(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國家計量-認證(CMA)的檢驗檢測中心(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安徽省新型研發機構、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檢驗檢測(產業計量測試)中心(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計量認證(CMA)檢驗檢測中心(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當年對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國家檢驗檢測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開展省級以上研發機構績效評價,對獲得優秀等次的、省級研發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不超過20家。開展省級以上檢驗檢測機構績效評價,對獲得優秀等次的、省級檢驗檢測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